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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加密货币新闻总整理:法规、技术与产业的重点

依台湾、美国、英国、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六个地区,整理本站 2026 年的加密货币新闻解析: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、美国依 GENIUS Act 提出的各机关规则草案、SEC 与 CFTC 联名的解释令与 SEC 的提案规则、英国 FCA 的监管范围指引与执法行动、欧盟 MiCA 过渡期与支付规则的衔接、日本金融厅公布的报告、韩国金融委员会移送侦查机关的市场操纵嫌疑案。只谈法规、技术与产业运作,不谈价格,每篇都附官方来源与核查日。

更新日期: 阅读时间约 15 分钟

原创插图:左边六个方格各放一个物件——条文与虚线圆、银行建筑、天平、带缎带的印章、锁头、横条与放大镜——代表六个地区的监管文件,线条汇向右边一张列着六个项目的清单
图片:Mokaair (© Mokaair)

这份索引整理本站 2026 年的加密货币新闻解析,这一批的事件日落在 2026 年 2 月到 9 月之间。内容依台湾、美国、英国、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六个地区编排,每一则都回到主管机关的公告、法规原文或《联邦公报》,再连到完整的解析文章。

本索引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核查,2026 年 9 月 27 日增补。本站没有实测任何平台、钱包或代币,也不提供投资、法律或税务意见。这个系列只写法规、技术与产业运作,不写币价、涨跌幅、市值与交易量,也不写买卖时机。本站不比较、也不推荐任何资产、交易所、钱包与发行方;主管机关文件里引用的市值、交易量这类行情数字,同样不写。各篇的核查日写在各篇开头,文件的状态以各该主管机关当期公告为准。

先看文件的身份:生效、公布未施行、草案、建议

同样被叫作“新规”,法律效果差很多。这一批的焦点文件里,自己印了生效日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联名的解释令:2026 年 3 月 23 日刊登于《联邦公报》,DATES 栏写的生效日就是这一天。它是主管机关对既有法律的解释,文件自己写明不创设新的法律义务。

已经公布、还没施行的是台湾的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: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读、7 月 22 日制定公布,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。再来是草案:美国的货币监理署(OCC)、联邦存款保险公司(FDIC)、全国信用合作社管理局(NCUA),以及金融犯罪执法网络(FinCEN)与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(OFAC),都依 GENIUS Act 提出了规则草案;SEC 的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也是提案,意见截止日是 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

还有一类是建议、意见书与研究报告:欧洲银行管理局(EBA)的意见书是写给各国主管当局的建议;日本金融审议会工作组的报告是建议,金融厅公布的网络安全研究报告则是委托研究,金融厅明写它不代表本厅见解。另外有一种新闻不是新文件,而是法律早就写好的期限到了: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(Markets in Crypto-Assets Regulation,MiCA)的过渡期在 2026 年 7 月 1 日届满。看到“某国已经规定”的标题,先回到原文件看它的类别与日期,是这个系列每一篇都在做的事。

2026 年 9 月 17 日核查;各文件的状态以各篇文章的核查日为准,之后可能改变。
文件身份这一批里的例子先看什么
已生效的解释美国 SEC 与 CFTC 联名解释令生效日与文件自己写的范围
已公布、未施行台湾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施行日期公告了没有
征求意见的草案美国 OCC、FDIC、NCUA、FinCEN 与 OFAC、SEC 的提案意见截止日、有没有最终规则
建议、意见与研究EBA 意见书、日本金融审议会的报告、金融厅公布的委托研究与对应方针谁写的、写给谁、有没有约束力
四格图解:已经生效、公布未施行、征求意见中的草案、建议与意见书,各自先看什么
读法规新闻的第一步是分清楚文件的身份:已经生效、已经公布但还没施行、还在征求意见的草案,或是建议与意见书;四种的法律效果不同。 · 图片:Mokaair (© Mokaair)

台湾:法律已公布,施行日期未定

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把在台湾境内为他人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者分成七种,要依种类分别取得金管会的许可及许可证照;在台湾发行稳定币要向金管会申请许可,金管会许可前应会商中央银行同意,发行人并须维持十足的准备资产。

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时间。第 56 条把施行日期交给行政院决定,而第 55 条给已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业者、以及已依规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的 12 个月申请期与 21 个月取得许可证照的期限,都从本法施行后起算;施行日期还没有公告,这两段期间就还没有开始。在那之前,台湾现行的是洗钱防制登记制,金管会证券期货局的专页列有业者名单与更新日期。

2026 年 9 月 17 日,中央银行在理监事会后记者会的书面资料中比较稳定币、存款代币与央行数字货币(CBDC),认为三者可在不同层级共存、互补,并表示台湾目前尚无发行零售型 CBDC 的急迫性;那是央行自己准备的书面问答,不是理事会的决议,也没有给出任何发行时程。

美国:一部稳定币法律,几个机关各自提出草案

GENIUS Act(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.S. Stablecoins Act,Public Law 119-27)的公法原文末尾记着 2025 年 7 月 18 日核准。它把支付型稳定币的许可与监管分给几个联邦机关与各州,所以同一部法律会看到好几份草案。OCC 的草案在 2026 年 3 月 2 日刊登,处理它所管辖机构的发行核准、准备资产与赎回。FinCEN 与 OFAC 的联名草案在 4 月 10 日刊登,要把发行人纳入《银行保密法》,并要求制裁合规计划。

FDIC 的草案同样在 4 月 10 日刊登,处理受它监管的存款机构及其获准发行的子公司,还有受它监管的相关保管机构;存款保险那一段的适用范围更宽,及于所有维持这类存款的受保存款机构。它提议把作为准备金的存款依法人存款规则保给发行人,不以穿透方式保给持有人。NCUA 的补充草案在 5 月 18 日刊登,写明信用合作社不得自行发行、只能通过子公司。

FDIC 与 NCUA 的草案都引 GENIUS Act 明文写到,支付型稳定币不受美国政府保证,也不受联邦存款保险或股金保险保障,作相反陈述即属违法;OCC 的草案则把这一点写成对发行人的表示禁令。这四份都还是草案,最终规则可能不同;这四篇文章都写了怎么用案号、法规识别号或《联邦公报》引注回到官方页面查现况。

证券法这一边,解释令与提案规则性质不同。2026 年 3 月的联名解释令把加密资产分成五类,说明哪些类别本身不是证券、投资合同什么时候开始与结束;那是法律上的归类,不是投资评价。2026 年 8 月的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则是 SEC 的提案规则,打算建立募集豁免与一个投资合同安全港,文件上没有生效日。

商品交易法这一边,2026 年 9 月 17 日 CFTC 市场参与者部门发布职员无异议函 Letter 26-25,把同年 3 月只有单一申请人能援用的 Letter 26-09,扩大到所有符合十项条件的被动软件提供者;那是部门层级的职员函,信中写明对委员会没有约束力,也没有失效日期。

欧盟:过渡期届满,与支付规则的衔接

MiCA 第 143 条第 3 款让旧制底下已在营运的加密资产服务商先继续提供服务,最迟到 2026 年 7 月 1 日;各成员国可以缩短这段缓冲,长度并不一致。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(ESMA)的官方问答写明,过渡期结束时仍未取得许可的机构必须停止提供加密资产服务,直到依 MiCA 取得许可为止,申请中并不延长期限;ESMA 并请客户到登记簿上确认自己的服务商是否已取得许可。

EBA 的意见书处理另一个重叠:电子货币代币同时落在支付服务指令(PSD2)与 MiCA 之下。EBA 先前以不行动函给了一段过渡期,依意见书所载到 2026 年 3 月 2 日结束(不行动函的执行摘要另印 3 月 1 日);2026 年 2 月 12 日的意见书说明过渡期结束之后,建议各国主管当局依服务商的授权与申请状态分别处理。它的用字是建议,收件对象是主管当局,不是对服务商直接生效的规则。

英国:监管范围指引定案,点对点交易执法

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(FCA)在 2026 年 9 月 16 日发布政策声明 PS26/18《加密资产监管范围指引》,说明加密资产活动在什么情况下需要 FCA 授权:授权申请窗口 9 月 30 日开放,新制本身要到 2027 年 10 月 25 日才生效,既有登记不会自动转换。9 月 17 日,FCA 又公布与税务海关总署、伦敦警察厅于 9 月 10 日对伦敦 3 处涉嫌非法点对点加密资产交易场所采取的行动,3 处都收到停止并终止通知书;登记义务只及于以营业方式经营者,个人之间的点对点交易不需要登记。

日本:建议报告、后续立法、网络安全与链上金融论坛

金融审议会工作组的报告,日文版日期是 2025 年 12 月 10 日,英文暂译本在 2026 年 2 月 16 日公布,核心建议是把加密资产的法律依据从《资金结算法》(資金決済に関する法律)移到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(金融商品取引法)。报告本身是建议;金融厅的“国会提出法案等”页则载明相关法案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提出、7 月 15 日成立,而该篇以它所引的金融厅页面核查时,未见加密资产相关条文的施行日。

2026 年 7 月 23 日,金融厅在官网公布一份委托的网络安全研究报告,封面日期是 2026 年 6 月 30 日,金融厅明写报告不代表本厅见解。报告指出,它分析的事件里有一类并未窃取签名密钥本身,而是篡改了签名之前的系统组件。金融厅自己在 2026 年 4 月 3 日制定的对应方针则写,面对这类间接攻击,光靠冷钱包无法确保加密资产的安全保管,必须强化包含外包商在内的整条供应链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。研究报告与对应方针都没有新增法定义务或罚则,但对应方针订了有日期的期待,例如自 2026 事务年度起要求全部加密资产交换业者做网络安全自我评估。

2026 年 9 月 25 日,金融厅又宣布与相关省厅等一起设立“AI時代を見据えたオンチェーン金融フォーラム”(着眼 AI 时代的链上金融论坛),把稳定币、代币化存款与国债等的代币化列入跨部门检讨;那是设立一个检讨场域,不是修法,也不是核准任何产品。

韩国:虚拟资产操纵嫌疑案移送侦查机关

2026 年 9 月 23 日,韩国金融委员会(与台湾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不同机关)在第 16 次定例会议中,对它与金融监督院共同调查的 4 起虚拟资产市场操纵嫌疑案议决处置:1 起告发,3 起通报侦查机关。其中 3 起是用自动交易程序(API)反复小额下单、让挂单簿看起来活跃的超短线操纵,另 1 起是虚拟资产运营公司主管与员工雇用做市业者、以借名账户互相成交灌出交易量,以不实方式满足交易所的上架维持条件。公告没有点名任何虚拟资产、交易所或当事人,也没有写不当得利金额;4 起案件的当事人一律是嫌疑人,不是被起诉或定罪的人。

常见问题

这个系列为什么不写币价与行情?

这是本站财经内容的编辑界线:只讲制度与方法,不推荐商品。币价、涨跌幅、市值、交易量与买卖时机变动快,也容易被读成投资建议,所以一律不写;主管机关文件里引用的市值、交易量这类行情数字同样不写。罚款金额、资本额门槛与期限这类法规数字则会写,并附官方来源与核查日。

草案什么时候会变成正式规定?

要看主管机关之后是否发布最终规则,本系列只写各篇核查日读到的状态,不预测时间表。美国的提案规则会先征求公众意见,最终的内容也可能与草案不同。美国那几篇都列了该案的案号、法规识别号或《联邦公报》引注;其他地区的文章则列了文件在主管机关网站上的文号与公告页,并说明怎么回到那一页确认现况。

这些外国规定跟台湾读者有什么关系?

这些外国文件管的是各该法域的业者与发行人;各篇核查时,都没有在这些外国文件里读到针对台湾用户的规定。对台湾读者的用处有两个:看到“某国已经规定”的标题时,知道要先问那是生效的规则、草案还是建议;使用境外服务时,知道保障的界线在哪里,例如 FDIC 与 NCUA 的草案都引法律明文写到,支付型稳定币不受联邦存款保险或股金保险保障。台湾自己的制度,请看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那一篇。

文章会持续更新吗?

每一篇都是以核查日为准的新闻解析,不是实时追踪。文件的状态之后可能改变,例如草案定案、施行日期公告或登记簿更新,所以每一篇都写了自己回官方页面查现况的方法。这份索引会在系列新增文章时更新。

台湾

美国:GENIUS Act 的规则草案

美国:证券法的解释、提案与 CFTC 职员函

欧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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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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