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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行動電源帶上飛機新規定:每人 2 個、機上禁止充電與使用,台灣、韓國、日本實施日與 100Wh、160Wh 怎麼算

行動電源只能手提、每人最多 2 個、每個 160Wh 以下,上機後不能替它充電也不能拿它替手機充電。整理 ICAO 3 月 27 日、台灣 4 月 8 日、韓國 4 月 20 日、日本 4 月 24 日的實施日,Wh 換算公式、三個容量級距、備用電池怎麼算、置物櫃與罰則、分享器與電子菸;2026 年 9 月依 ICAO、民航局、韓國國土交通部與日本國土交通省公告查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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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在木桌上、插著充電線的淺色行動電源
圖片:Santeri Viinamäki (CC BY-SA 4.0)

行動電源只能放手提行李,不能託運;每人最多 2 個,每個 160Wh 以下;上機後不能替它充電,也不能拿它替手機充電。台灣、韓國、日本都已上路,這篇 2026 年 9 月依 ICAO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、韓國國土交通部與日本國土交通省的公告查證。

新制從哪來、各地何時上路

ICAO 理事會 2026 年 3 月 27 日緊急修訂危險物品技術細則,當天生效。民航局說國籍航空原本就禁止機上使用與充電,這次主要多了個數限制;韓國原本 100Wh 以下限 5 個,現在降為 2 個。

2026 年 9 月依 ICAO、民航局、韓國政策簡報與日本國交省公告查證;航空公司可以訂得更嚴。
地區實施日個數機上與置物櫃
ICAO2026 年 3 月 27 日每人 2 個飛行中禁止充電
台灣 民航局2026 年 4 月 8 日每人 2 個,只能手提不能使用、不能充電;公告沒提置物櫃,照航空公司指示
韓國 國土交通部2026 年 4 月 20 日每人 2 個,160Wh 以下不能充電、不能替手機充電;2025 年 3 月 1 日起不放置物櫃
日本 國土交通省2026 年 4 月 24 日每人 2 個,160Wh 以下不能充電、不能替其他裝置充電;2025 年 7 月 8 日起不放置物櫃

Wh 怎麼算:看標籤,三個級距

標籤沒印 Wh 就用 Wh=mAh×V÷1,000 換算。國交省的示例是 27,000mAh×3.7V=99.9Wh;韓國政府換算 160Wh 約 43,000mAh。電壓不一定是 3.7V,要看標籤。高雄國際航空站的公告要求標示清楚、有合格認證,模糊、破損或膨脹的不要帶;買時認明 BSMI 標章,民航局危險物品表也要求電池通過 UN38.3 測試。

  • 100Wh 以下:手提可以,託運不行,算進每人 2 個。
  • 超過 100Wh、160Wh 以下:手提可以,託運不行,也算進 2 個。民航局危險物品表與韓國規定都寫要航空公司同意,國交省旅客說明沒寫;帶這個級距前先問航空公司。
  • 超過 160Wh:不能帶上飛機。
行動電源決策圖:依 Wh 分三級,前兩級每人最多 2 個,機上三條禁止事項,以及 ICAO、台灣、韓國、日本的實施日
先看 Wh 決定能不能帶,再數個數,上機後三件事不要做。 · 圖片:Mokaair (© Mokaai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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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點是看行動電源標籤上的 Wh,沒標 Wh 就用 mAh 乘以電壓再除以 1,000,例如 27,000mAh 乘 3.7V 等於 99.9Wh。依 Wh 分三條:100Wh 以下,手提可以、託運不行;超過 100Wh 到 160Wh,手提可以、託運不行、先問航空公司;超過 160Wh,禁止帶上飛機。前兩條匯到每人最多 2 個。上飛機後三條規則:不替行動電源充電、不拿它替手機充電、不放上方置物櫃。底部時間軸:ICAO 2026 年 3 月 27 日當天生效,台灣民航局 2026 年 4 月 8 日,韓國國土交通部 2026 年 4 月 20 日,日本國土交通省 2026 年 4 月 24 日。

備用電池不算行動電源

相機、空拍機的備用電池不算行動電源,但一樣只能手提,端子要絕緣或個別裝袋。國交省規定 100Wh 以下的備用電池不限個數;100–160Wh 的備用電池要跟行動電源合算:帶 2 個 100Wh 以下行動電源可再帶 2 顆,帶 2 個 100–160Wh 的不能再帶,兩級各 1 個可再帶 1 顆。台灣與韓國官方沒寫合算方式,以航空公司為準。

機上規定、罰則與超標怎麼辦

行動電源放身上或前座椅背袋,不放上方置物櫃。日本 2025 年版原本允許在看得到的地方充電,已被 2026 年 4 月 24 日的新制取代;手機用座位電源充電。國交省寫明,託運、超過 160Wh、沒防短路、超過 2 個、在機上替行動電源充電,可能依航空法受罰。

飛機經濟艙座位上方打開的行李置物櫃,裡面放著幾件行李箱
上方置物櫃關起來就看不到裡面,行動電源要放身上或前座椅背袋。 · 圖片:User:Mattes (Public domain)

在日本寄行李時,電池收不收依業者規定。

回程從日本、韓國起飛同樣適用當地新制,其他國家以航空公司為準;回台入境的菸酒與免稅額看回台海關篇。

分享器、電子菸與打火機

WiFi 分享器在民航局危險物品表上屬於「內含鋰電池之可攜式電子裝置」,和行動電源分開列:建議手提,要託運就完全關機(不是睡眠或休眠)並防止意外開機。分享器和手機都靠行動電源續電的人,出發前把行動電源數在 2 個以內。

電子菸不能託運、只能手提,裝置和電池都不能在機上充電(民航局危險物品表第 3 項)。能帶上飛機不代表能帶入境:越南全面禁止電子菸與加熱菸,香港禁止輸入、新加坡禁止攜帶與使用,細節看入境文。

打火機每人最多 1 個香菸打火機或 1 盒安全火柴,要隨身帶,不能託運(民航局危險物品表第 5 項)。

出發前 5 項檢查

  1. 看標籤:確認 Wh,超過 100Wh 先問航空公司。
  2. 數個數:行動電源每人 2 個以內。
  3. 護端子:貼絕緣膠帶或個別裝袋。
  4. 放手提:行動電源不放託運行李。
  5. 上機後:放身上或椅背袋,不替它充電、不拿它替手機充電。

星宇、台灣虎航與各家廉航可能更嚴,以各家官網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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